日前,農業農村部印發《關于公布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(第六批)名單的通知》,按照關于開展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有關工作安排,對申請創建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,以及示范縣有效期屆滿的有關縣(市、區)進行了現場驗收(復查)。根據驗收(復查)結果,公布驗收(復查)合格的唐山市曹妃甸區等17個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(第六批)名單,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通知要求,各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各示范縣按照驗收(復查)意見繼續完善各項制度建設,進一步發揮示范帶動作用,保證創建質量,擴大健康養殖示范規模,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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