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破藩籬,唯才是舉。7月23日,省人社廳召開新聞發布會,公布我省工程與農業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意見,分類完善職稱評價標準,不將論文、外語、專利、計算機水平作為應用型人才、基層一線人才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。對企業和基層一線工程、農業技術人才結合崗位實際予以政策傾斜,分專業領域制定職稱申報條件。
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,圍繞我省重大戰略任務和產業發展需要,聚焦全省產業鏈建設,建立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,實行專業目錄清單式管理。推廣特色產業職稱評審,鼓勵特色產業聚集區開展特色產業職稱評審,在目前已開展鷹潭銅加工、新余鋰電、贛州稀土行業職稱評審的基礎上,下一步還將開展景德鎮陶瓷工程職稱評審。重點體現向企業人才傾斜,暢通職稱申報渠道,將企業人才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學歷要求降至大專學歷,對長期在企業從事專技工作的可直接申報工程師職稱,并在評審中對企業人才單獨分組、單獨評審。不將論文、論著作為申報高級工程師及以下職稱的前置性條件,科學引文索引、核心期刊論文發表數量、論文引用榜單和影響因子排名等僅作為評價參考。
農業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,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任務要求,結合農業技術人才特點,分別設置全省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基層農業技術人員職稱,實行分層分類評價,更加符合農業技術人才成長規律。同時,將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設置為10個專業,并單獨設置了水產師職稱類別,更好地凸顯專業屬性和地方產業特色。明確分類設置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標準,全省農業技術人員職稱重點考核評價農業技術創新、技術成果轉化、標準制定和隊伍建設等;基層農業技術人員職稱重點考核評價農業技術推廣、技術服務、解決實際問題和農民教育培訓等,適當放寬學歷條件,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。